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于2003年9月25日发布了第7号公告,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的。该条例经过了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通过,标志着其正式诞生。
这部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四川省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国家投资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自2004年1月1日起,该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所有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需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程序。
这一法规的公布和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招标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为四川省的项目建设者、参与者以及监管机构提供了一套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依据。
扩展资料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经2003年9月25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招标和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监督,法律责任,附则6章52条,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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